常熟市公安局
常熟市教育局
熟公交发[2006]4号
关于全市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交巡警各中队、各部门,各镇中学、中心小学、直属学校、练塘成人教育中心校、昆承中学、虞山镇教育办公室及各小学、各流动儿童少年学校: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的强化安全“三进”工程的要求,为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经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四月份在全市中小学全面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月”活动。
一、目的意义
当前,交通安全事故已成为中小学生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据国内统计研究表明:2004年全国交通事故造成99217人死亡,平均每小时死11个,其中至少有一名儿童。专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预防,80%的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在全市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月”活动,目的就是为了通过持续一个阶段的努力,针对中小学生交通行为特点,系统地开展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中小学生良好交通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使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增强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切实避免交通事故的伤害,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同时,通过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月”活动,掀起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高潮,促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多样化和创新化发展。
二、组织领导
教育、公安交警的各级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问题,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一名领导专门负责“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月”活动,以高度的责任感,全程抓好这项工作。
各交巡警中队要进一步明确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民警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辖区中小学校的联系,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各地中小学校要建章立制,并在不断实践中加以充实、完善、规范、健全,强化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层层管理、层层负责制度,要加强班主任的工作责任心,形成齐抓共管学生交通行为的良好风气。
三、主要内容
教育月期间,教育局将联合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全市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中小学生实际的“六个一”活动,即:
(一)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黑板报联展。每所中小学校要向辖区交巡警中队提供一块交通安全专题黑板报,由交巡警中队将制作好的交通安全宣传画板及学校制作的黑板报在辖区中小学校巡回联展。各中小学校也要自行组织一次以班级为单位的交通安全知识黑板报评比。
(二)组织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各中小学校要主动邀请辖区交巡警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讲座。各交巡警中队也要结合每个学校的交通特点和实际情况,在辖区每所学校至少开展一次讲座。
(三)收看一场交通安全教育专题片。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收看交巡警大队发放的交通安全教育专题片光盘。
(四)组织一次交通安全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在辖区交巡警中队民警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学生上路协助交巡警执勤,或在学校门口劝阻家长的交通违法行为和引领低年级学生平安进出校门。
(五)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征文比赛。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和“争做文明的交通参与者”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每校推荐2篇优秀征文于5月10日前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经评审评出的优秀征文将在《常熟日报》教育特刊登出。
(六)开展一次交通摄影作品比赛。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以道路交通为主题的摄影比赛,内容可以是反映常熟交通迅猛发展的正面题材,也可以是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反面题材,每校推荐2幅优秀作品于5月10日前上报教育局教育科。
四、具体要求
(一)各中小学校要主动与辖区交巡警中队联系,协商学校周边道路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组织问题,各交巡警中队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组织对辖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二)各中小学校要在校内常设一个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橱窗,定期更换交通安全知识内容。在“交通安全教育月”活动中,要给全体学生家长发一封《告家长书》,倡导家长争做孩子心目中的文明交通楷模,发挥“小手拉大手”和“大手牵小手”的相互作用,“教育学生,带动家长,影响社会”,同时要把学校门口的交通组织意见告知家长,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三)各中小学校要为在校学生统一制作学生胸卡,要求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必须佩戴胸卡,交巡警在路面执勤中查纠学生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根据胸卡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要求每名民警每月查纠数不少于2起),由交巡警大队在每月的内勤例会上收集,并统一抄报教育局,教育局定期通报各校学生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年底统计交通违法人数超过在校学生人数5%的学校,本年度不能参加“安全文明学校”评比。该项措施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各中小学校组织春游、参观等需要乘车外出的大型集体活动前,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教育,停车困难的学校要主动与辖区交巡警中队联系,由交巡警派出警力指挥运送学生的车辆停靠及学生上下车;集体列队就近参观、活动的,也要提前与交巡警中队联系,交巡警中队要在沿途设置岗点,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五)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接送车辆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坚决杜绝使用报废车辆接送学生。各交巡警中队要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路面检查力度,对车辆超载、超速的,要依法严格处罚。年内发生学生接送车超载被交巡警查获的学校,取消本年度参评“安全文明学校”的资格。
(六)各交巡警中队和各中小学校不必拘泥于以上活动形式,可结合各地交通安全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月10日前,各交巡警中队要将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月”活动的工作小结报交巡警大队,各中小学校开展活动情况报教育局。
二OO六年四月六日
报:市政府办公室,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教育局
抄送: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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