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是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为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一、采购电脑软硬件500元以内,需填报申请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购买。专项采购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学校领导逐级批准,按市财政局认可的方式定点采购。
二、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将计算机配发给相关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概不外借,确系工作需要的,须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四、上班期间计算机主要用于计算机用于查找资料、制作课件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禁止利用电脑浏览、下载、打印、传播(含电子邮件)黄色的不健康的网络内容。
五、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办公设备,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学校调查原因,使用者要负相应责任。
六、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计算机管理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
七、办公室电脑需定期清洁,做到通风透气,防水防潮,以防主机、显示器设备损坏。离开办公室要关好门窗,断开计算机电源,注意防火防盗。
八、完整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专职人员鉴定、确认后,逐级审批后方可报废。
常熟市元和小学
200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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