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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定期安排学校校园网的各层次使用人员参加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加强学校各类应用人员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
第二条 学校定期安排网络管理员参加关于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培训,提高其网络管理能力。
第三条 学校定期组织安全管理员、信息审核员、信息管理员和网络管理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审核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第四条 学校定期组织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学校的全体教师和学生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掌握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第五条 学校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各级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杜绝发布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息内容。
第六条 不定期地邀请公安机关有关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加强对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防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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