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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还制度         ★★★
图书借还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4 13:57:02
 

1、          凡本校教职工、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借阅规定出借的图书。

2、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因转借、代借、遗失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有本人自负。

3、          学生每人每次限借图书1册,借期不得超过半个月,教师借阅教学参考书累计不超过15册,借期为一学期。文学类、计算机类图书每人、每次限借2册,借期不得超过30天,每超过一天罚款一角。教职工、学生如需延长借期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凡逾期未还或罚款未交者,一律停止借阅。

4、          师生借书后,应详细检查书中是否有污损、缺页,书标、条码是否完好,查出后及时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污损或缺页印章。否则以后发现概由借者负责赔偿。

5、          师生借还图书必须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借书规则,服从管理员的管理,挑选图书时,要使用隔书板,不乱插、乱放图书,安静、有序地借阅,爱护图书,不吃零食,不乱丢废纸等垃圾,不准吸烟,保持图书馆安静、整洁的借阅环境。

6、          为保证学生能借好书,凡规定的学生借阅时间,教师不得借阅。

7、          学期结束时,自觉归还图书,以便管理员及时整理、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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